致各潜在供应商:
现对“广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课题研究”(项目编号:gacg2024098)招标文件以下内容进行更正:
招标文件第一章中五、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“注:本次招标(不接受)联合体投标。”更正为:“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。联合体投标的,应满足下列要求:(1)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,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(格式见附件)并与投标文件一并装订,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市政工程(排水工程)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,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程范围、工程内容、责任和权利。(2)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。(3)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;(4)本项目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”。
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联合体相关要求均按此要求同步调整,其他内容不作调整,给大家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。
采购人: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
2024年6月3日
采购代理机构: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
2024年6月3日
附件:联合体协议书